市議員黃守達關心配合環保署預計今年7月1日起實施「一次用外帶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草案),環保局後續因應及辦理方式,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今(13)日台中市議會定期會,市議員黃守達關心配合環保署預計今年7月1日起實施「一次用外帶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草案),環保局後續因應及辦理方式,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環保局說明,台中市109年9月15日公告「公告指定台中市連鎖飲料店販賣業不得提供保麗龍及其複合性材質之飲料杯」,並自110年1月1日起已針對轄內連鎖飲料店業禁用保麗龍杯。111年度已編列預算,規劃推動學區或商圈辦理自備環保杯暨循環杯計畫,以提升民眾自備環保杯或循環杯借用機制,減少一次性垃圾產生量。
環保局提到,市府也參考環保署預告「一次用外帶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草案)」(目前尚未定案及公布實施),以及先前試辦使用循環容器等經驗,研擬於《臺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增修納入相關規定,並將邀集台中市相關業者召開研商會及宣導共同推動辦理,以落實一次用飲料杯源頭減量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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