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瑄灃議員提醒市府團隊,沒有執行力,就不會有競爭力,更不會有成功力
記者魏永忠\臺中報導
14日議會進行第八次定期會總質詢,徐瑄灃議員提醒市府團隊,沒有執行力,就不會有競爭力,更不會有成功力!希望市府團隊,不要忘記民眾的權益,要做對的事情,要把事情做對。徐瑄灃質疑神岡豐洲二期、神岡產業園區的停擺,對縣區情結,只有加乘加倍效果。既然豐洲二期開發商與市府訴訟仍在進行,為何急著要決標花3650萬執行委任第三方管理技術服務案,沒有實質開發何來委任第三方技術服務?經發局與顧問公司在6月完成契約變更協議,主要是增加「本園區規劃相關計畫協辦事項」。如果,台中市政府無法百分百確定單獨擁有豐二園區先前相關規劃的智慧財產權,現在顧問公司依約進行修改或變更,將有違法可能,徐瑄灃勸告經發局,在開發商與市府訴訟未有定論前,切勿以身試法,拖累市長與市府。
徐瑄灃指出,在9月6日議會法規委員會到豐洲二期園區預定地會勘,接受楊楊蘢菸先生等57位承租戶與自救會陳情,不論爾後豐洲二期是要由市府自行開發,還是要由開發商來做,都要面對這些需要補償的問題。這些承租戶才是豐洲二期補償的主要對象,這些承租戶大多是375的佃農,代代務農,這裏由他們的祖輩開墾拓荒,才有今日田園面貌。今天,市府要開發成立園區,有利地方建設,他們也都表贊成,請經發局要認真嚴肅看待承租戶的問題,不要先前在說明會時說會協助,到了法規委員會又變調推給國財署,讓民眾覺得市府虛應了事。徐瑄灃希望經發局按照盧市長對豐二補償的良法美意,要制定豐洲二期補償條例或辦法,就應將承租戶意見納入補償,依照市價、免徵土地增值稅、提高土地改良費,計價標準加上薪資漲幅,市府應承諾以上各項都列計開發成本,一次解決所有爭議,才符合從優、從寬、從速的原則。
總決算審核報告提及「市有土地危險坑洞回填費」仍列豐洲二期土地開發成本的重大缺失,經發局回覆會要求由土地管理機關各自編列預算歸墊。既然「坑洞回填費」回歸由土地管理機關歸墊,徐瑄灃質疑花博停車場拆遷戶的補償為什麼要併在豐洲二期地上物補償自治條例內,早就應該由花博承辦單位補償完畢,為何在9月6日會勘現場,有花博停車場拆遷戶在斥責市府不聞不問不管?徐瑄灃認為,市府不能積非成是,對這些花博停車場拆遷戶補償,不聞不問一擺四年,林佳龍市長這項政策失當,不能讓這些守法神岡市民權益在盧市府任內持續受損,徐瑄灃要求市府追究失職人員責任,積極與花博停車場拆遷戶協議優惠補償內容。
徐瑄灃指出曾經提醒地政局,在斷層帶調查沒有完成,園區開發範圍沒有確定前,這項由特農檢討為一般,不適宜搶先作業,地政局認為這是主辦單位經發局要我們完成的,而且中央也核備了,一切依法行政。或許沒有人會反對從特定農業區改為一般農業區,因為限制條件放寬了,皆大歡喜,但是,萬一又要更正回復,一定是民怨連連。市府在神岡產業園區範圍是否要涵蓋斷層帶上舉棋不定、左右搖擺,經發局會讓地政局、都發局以及市府團隊一起承擔風險。
市府對斷層帶的搖擺,剛好就葬送了市府團隊公信力,助長新庄地價炒作,新庄居民看見地價房價飆漲,他們高興不起來,因為他們擔心徵收的噩夢隨時到來。雖然神岡產業園區尚未完成園區範圍相關規畫,但是,這些在地民眾看到媒體報導台中區段徵收的問題叢生,陳抗不斷的景象,都表達憂心忡忡,他們為維護切身權益,要求知情的權利,依照「非都市土地申請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作業要點」第5條第5項規定,應讓民眾參與。經發局在網頁上宣稱,施作廠商自111年6月14日起180個日曆天,完成「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地質鑽探成果報告及地質安全評估報告初稿,徐瑄灃促請市府地政局、經發局、都發局應該先期充分與民眾溝通互動,宣導市府政策走向,爭取民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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