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筱淇顧問兼任影視發展基金會執行長
鄭杰◎臺中報導
前觀光旅遊局長、現任市府有給職顧問林筱淇,市長借重其能力再兼《財團法人臺中市影視發展基金會》執行長職務。
日前,《財團法人臺中市影視發展基金會》召開董事會議,通過聘任林筱淇顧問為該基金會執行長,負責推展基金會業務。
《財團法人臺中市影視發展基金會》地址在台中市西屯區大墩十九街186號2號。
《財團法人臺中市影視發展基金會》簡介
為提升臺中市影視產業發展、輔導培植產業人才及營造優質產業環境,由臺中市政府補助成立「財團法人臺中市影視發展基金會」 (以下簡稱本會),於105年7月完成登記。
本會依照民法暨臺中市文化藝術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自治條例組織之,並遴聘由臺中市長、新聞局長、文化局長、教育局長、經濟發展局長、財政局長、主計處長等臺中市政府首長,以及依據本會組織章程第九條,本會董事三分之一以上需具影視音文化藝術專業素養,或有從事影視音文化藝術相關工作經驗者擔任本會董監事。
本會整體目標為「以專業服務專業」提供影視協拍、辦理推廣交流活動等服務,預期以基金會彈性組織與專業人才之優勢,來推動臺中電影節活動品牌、參與國際影視交流、導入影視產業投資與培育輔助等,打造臺中市成為國際影視友善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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