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辦理商品標示宣導會 正確合法標示照過來
記者董惟宣◎臺中報導
行政院110年4月8日通過「商品標示法」修正草案,除要求廠商生產販售的商品品質應符合安全外,消費資訊亦應充分揭露,配合經濟部正確商品標示推動政策,臺中市政府積極配合此項政策,針對各商品類別進行全市商品標示稽查外,也透過說明會辦理,輔導業者與消費者了解各類別的商品標示的法規規範。
為加強宣導商品標示法,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近期持續至大賣場、寵物用品店、3C商品專賣店、百貨公司或五金行等通路進行市售商品抽查,抽查品項包括一般商品、手推嬰幼兒車、玩具、文具、電器及3C商品等,近年來抽查品項類別多元化,也逐年輔導違規業者進行改善,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表示今年稽查的過程中發現商品標示違規情況比起往年已大幅減少,但一般商品標示上仍須加強繁體中文商品標示及產地說明等。此外,近年來網路購物已成為消費主流,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也針對網路商品購樣進行平台販售的抽查,並輔導不合規定的業者進行改善。
為提升業者與社會大眾更了解商品標示法及商品標示基準法之最新資訊及相關規定,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辦理110年10月06日 (星期四)上午09:30至12:00在臺中市政府惠中樓 (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99號)辦理「商品標示法及相關標示基準宣導說明會」,特邀經濟部中部辦公室鐘千惠專員前來講授,透過說明會的辦理,使製造商及進口商能了解更多最新法令認知,也讓參與的民眾了解不同類別的商品合法的標示準則,以避免販售或採購違規商品,藉此也可保障消費權益、維護企業信譽。
說明會現場也開放Q&A時間,讓參與說明會的人員可以透過詢問與互動,解答疑問,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更提醒消費者在選購玩具、電子電器用品、服飾、照明燈具等相關商品時,一定要留意商品本體或包裝上是否商品標示完整,不要購買標示不清或不全之商品,以保護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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