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榮國中教師介聘案 市議員李天生指責教育局 違法亂紀 公然說謊
記者董維宣\臺中報導
光榮國中教師介聘案,引發軒然大波,市議員李天生9 日質詢批評,本案係學校行政開缺疏失,市府教育卻局違法亂紀,處置不當,嚴重影響教師權益,同時讓教評會背了黑鍋,十分不公。
李天生指出,光榮國中計有22位數學老師,根本沒有缺額,本案係學校人事主任作業錯誤,並提報教育局辨理完成介聘作業,不過介聘前來的何老師將「無課可上」,事後何老師知道情況後簽具切結書同意「放棄介聘」,學校也反映希望把缺收回,不過教育局卻堅持立場,並採「息事寧人」做法,要求學校吞下。
李天生強調,介聘教師到校後將造成教師超額現象,預估明年度將超額調出一位地理教師,嚴重影響現有教師權益,造成學老師群起反彈,教評會維護教師權益,卻遭到惡意誣衊,此外,何老師已經主動放棄到校服務,教育局卻3度派員調查何老師,這才是霸凌恐嚇。
此外,李天生表示,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高級中等以下教師評審委員會組織及運作手冊」,明文規定有關教師初聘、續聘、解聘、資遣等介聘作業,都屬教評會的權責,以往胡市長、林市長時代,有關教師介聘業務都要過教評會審查,為何現在不行?
李天生指責,本案為行政開缺疏失在先,教評會事後審議,如果通過介聘,將造成學校後續超額等問題,造成師生更多傷害,教評會委員是由老師選出,年年依法改選,深受支持,何來長期掌控及擴權?要求教育局不得懲處何老師及教評會。
李天生並認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雖未提及教評會有介聘開缺審議權,也沒有提到解決行政開缺錯誤的辨法,這是法律訂定上未考量「行政開缺錯誤」的漏洞,應設法補救,而非要出錯的學校全體師生承擔不良後果,教育局應通盤檢討介聘辨法,避免再次發生疏失,協助解決問題,而非咎責力圖維護全校師生的教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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