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KY還是「落去」的龍井
鄭建勳\臺中報導
林孟令議員於今(6/1)日市政總質詢時,與市府首長深入探討LUCKY還是「落去」的龍井。
林孟令再指出,民國50年間政府為了加強農村發展,促使農耕機械化,充分發揮土地經濟效益,選定龍井鄉為全省首創的「農地重劃示範區」,將當時雜亂無章的耕地,劃設為棋盤式的農田。
林孟令議員表示龍井位於台中港特定區最南邊,依民國61年公布實施之「台中港特定區計畫」將龍井大部分土地劃設為農業區,其用意在保持農業使用,以限制龍井的鄉街發展。(當時農地就佔約90%、住宅區只劃定約4.68%)
70年間台中港特定區計畫進入第一次通盤檢討,同屬計畫範圍有梧棲、沙鹿、清水等三鎮,臺灣省政府在核定台中港特定區計畫時,責成臺中縣政府對龍井鄉另案擬訂修訂計畫。將龍井鄉部分剔除而不予檢討,名為『台中港特定區計畫(不含龍井鄉部分)通盤檢討』,從此,台中港特定區計畫就一分為二。80年間『台中港特定區計畫進入(第二次通盤檢討)』奉內政部指示,為考量台中港特定區整體發展,應合併辦理通盤檢討,因此將兩者再行合而為一。
林孟令議員指出,80年間為什麼把龍井鄉一併納入檢討,推測是配合十大建設及引進各項工業,如:台中港第一期工程是在65年間完工啟用,台中火力發電廠,75年開始建廠基礎計畫,第一期在81年完工運轉,因此80年間第二次通盤檢討才將龍井鄉納入一併檢討。
70年間一分為二的通盤檢討,當時梧棲、沙鹿、清水就依50萬的人口數,做為完整的規劃目標,因此,造成住宅區、商業區、公共設施的生活需求,都已經劃定在這三區。80年間通盤檢討的時候,龍井是以舊有聚落,就地劃定分區的方式,没有整體規劃,造成目前的型態。在87年台中港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都市計畫發佈實施之後,等同宣判龍井鄉民的命運。
在台中港特定區都市計畫裡面,龍井是一個被遺忘的區塊,從十大建設開始,及各事業單位的進駐,才有龍井的存在,經過兩次都市計畫的通盤檢討,龍井乃然是農業區,不但發展受限制,公設未被徵收,及事業單位更造成了當地鄉民生活上的困擾。林孟令建請都發局研議,龍井區的公設部份,利用第四次通盤檢討,依據『都市計畫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辦法』,用以地易地的方式,增加並徵收的可行性,做為龍井區公設用地的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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