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不能共鍋,表示燒肉店、火鍋店的烤盤、鍋子只能一人獨自使用?
社長好,請向市府反映下列疑慮謝謝:
有看到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張峯源局長回應媒體表示,餐飲業者不能「共鍋」。若依據市府不能共鍋的規定,火鍋店一個鍋子只能一人獨自消費?對於共用燒烤爐具的燒肉餐廳,也是一人一張桌子、一個烤爐獨自消費?
一張圓桌可做10人的麻辣火鍋餐廳,是否只能坐一人獨自用一個爐子一隻鍋吃火鍋?縱使有隔板、抑或是梅花座,也無法共用一個烤爐考盤、一個火鍋?若是如此,餐飲業者成本務必遽增,客人也不一定會來消費。
市府是否考量到燒肉店烤爐以及火鍋店,都是高溫燒烤、滾燙烹煮食材,加上公筷母匙,病菌根本無法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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