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原住民重視照顧程度 是先進城市的進步指標 通過原住民自治條例
黃仁市議員總質詢
※在2020年,全力推動通過「臺中市原住民族發展及權益保障自治條例」是 本席問政的重要工作項目。到目前為止,針對自治條例,從108年7月到今年11月,已經召開超過9次跨局處的討論會議及大型公聽會,也針對各局處所提供的專業意見,進行了法條適用,文字選用除錯以及經濟財源的評估運用,逐步的完善了自治條例內容,其中,市府陳如昌副秘書長,就多次特別提供了許多獨特而寶貴的見解及建議。
其實,縣市政府自訂原住民自治條例,臺中市並不是第一個提出的,像是臺北市,已經出台「臺北市原住民族文化保存發展自治條例」以及「臺北市原住民婦女扶助自治條例」,這還不包括各項作業要點。
而新北市則制定了「新北市原住民族文化發展自治條例」與「新北市保障原住民族就業自治條例」,並自106年3月1日公布。
桃園市更是在民國 105 年 12 月 12 日通過頒布了「桃園市原住民族發展及保障自治條例」。
※我們可以看到,從去年7月開始,超過1整年的時間,臺中市政府跨局處的討論溝通,公文諮詢中央相關單位,以及廣納專家學者的意見,「臺中市原住民族發展及權益保障自治條例」應該已經趨於完善。
※在此要請教法制局,自治條例中,是否還有牴觸現行法律或文字不完善之處?※財政局的意見呢?
※其次請教秘書處,對自治條例內容條文還有疑義嗎?
※主計處的意見呢?
※研考會有其他意見嗎?
※其他局處長對「臺中市原住民族發展及保障自治條例」草案,仍存有疑問或不同意見的請舉手?
在市府各局處,對此自治條例,形成共識意見之後,不知道市長有沒有其他特別的看法或指示?
※「臺中市原住民族發展及保障自治條例」雖然大部分是文字性的宣示性質,但卻是讓原住民族群在臺中市能放心安居樂業的基礎,受到所有原住民的極度重視,也企盼能透過早日通過這項法案,讓臺中市真正展現出現代先進城市的樣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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