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陳廷秀:台中港特定區公共設施保留地解編之後還地於民
記者董惟宣◎臺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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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18日)台中市議會進行交通地政委員會業務質詢,市議員陳廷秀表示,台中港特定區公共設施保留地解編之後還地於民,得需辦理跨區重劃並擬定細部計畫。
台中市特定區自民國61年規畫公告高達近2萬公頃土地,政府因財源問題,機關用地有的徵收未開闢、有的未徵收,發展長期受到阻礙;嚴重影響地主生計,長輩至死還無法討回自己的權益。為此,公設地長年來被迫淪為閒置荒廢。
陳廷秀表示,100年12月送內政部審議;內政部都計會成立專案小組召開多次會議,截至目前為止無疾而終。公共設施保留地長達3、40年未取得,嚴重傷害居民權益;內政部訂定「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變更作業原則」,要求針對公設地專案通盤檢討,但中央內政部尚未通過都市計畫審議,市府需待內政部核定後才能辦理跨區重劃相關細部計畫。
陳廷秀詢問地政局跨區重劃市府細部計劃何時可擬定完成?地政局吳存金局長回覆:中央內政部上位都市計畫若通過,地方政府才會接續辦理細部計畫,
陳廷秀期盼,中央能在轄區立委的督促下讓上位都市計畫審議儘速通過。鄉親殷殷期盼還地於民的心願早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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