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局長李善植今(16)日於台中市議會受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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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近期和牛食安案件,法制局是否有接獲民眾申訴?
李局長:目前法制局已經收到九位消費者提出消費申訴,其中有表示要退費的,也有表示吃了肚子不舒服,有拉肚子情形,這些消費者都可以透過消費申訴的管道,法制局會積極協助,包括後續和解跟求償。
Q2:這九位消費者的消費金額最高是多少錢?
李局長:金額最高的是有六位消費者一起去消費,總共是兩萬多元,快三萬元。
Q3:這些消費者裡面多半是哪個縣市?
李局長:目前沒有這方面的消息。
Q4:消費者是在什麼時間消費的?
李局長:發現產品有逾期的這段時間,但是否使用到過期肉品,衛生局會進行後續追查。
Q5:申訴的消費者有沒有明確要求業者要提供什麼樣的賠償?
李局長:目前感到身體不適的消費者,有些持有單據,希望業者賠償;另大多數的消費者則是看到新聞,發現業者使用過期肉品,要求業者就消費金額進行退費。
Q6:有關業者在臉書相關發言,包括針對消費者是否賠償的部分,法制局要怎麼協助呢?
李局長:會由消保官積極介入,如果業者確實販賣過期肉品給消費者,造成消費者損害,消費者可進行合理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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