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著拚經濟卻忘車停哪 攤商報警協尋原來在轉角
鄭建勳\臺中報導
臺中東區一名54年次的劉姓男子在市場擺攤,日前騎著機車到市場後就急著進去做生意,工作告個段落要騎車返家時,在原先記得的停放位置卻找不到愛車,只好打電話報警求援,警方獲報到場瞭解,推測劉男應該是記錯機車停放位置,便在市場周邊協助尋找,最終在市場轉角順利尋獲,劉男對於員警的幫助不斷感謝,直呼波麗士大人真的很熱心又有效率!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東區分駐所巡佐林自然日前中午12時許在東區十甲路某市場周邊巡邏時,接獲民眾報案稱找不到自己的機車,經員警仔細詢問瞭解相關案情,當事人劉姓男子向警方表示,自己是該市場的攤商,早上騎乘機車到達市場停放後,便趕忙進去市場拚經濟,希望可以豐收過新年,但就在中午時分結束繁忙工作後,劉男返回原先記得的停放位置卻遍尋不著愛車,慌張的劉男只好趕快報警求助。員警在明白狀況後,先耐心詢問劉男是否有將車借給朋友,或是有無騎車到何處買東西等等,因初步查詢該輛機車並沒有遭拖吊的紀錄,又加上市場附近機車停放數量眾多,研判劉男記錯停放位置可能性較高,故員警便沿著市場外圍周遭仔細找尋,約莫半小時後順利在100公尺外的一隅找到劉男的機車,劉男見自己的愛車就好好的停在市場轉角,直呼自己太扯連停車位置都記錯,對自己的粗心感到不好意思,同時也感謝警方的熱心協助。
警方提醒,有時記憶並不可靠,若要長時間停放車輛可以透過拍照留存的方式避免發生記憶模糊等窘境。另外,以「治安平穩、交通順暢、民眾安心」為3大主軸的「112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持續執行中,警方也會堅守崗位,24小時守護治安及交通,提供完善的警政服務措施,讓民眾平安歡度春節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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