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會今(4)日召開定期會,市議員楊正中關心花博門票3.82億元帳目未清一案,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記者黃登洲◎臺中報導
交通局長葉昭甫指出,前市長林佳龍任內在106年9月與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台中世界花卉博覽會門票代售暨入口驗票委託服務案」契約,原分5期付款,不過,花博雖於108年4月24日結束,卻因預算動支程序及收支互抵疑慮等問題,契約期款總計2億6,740萬元並未撥付,三立電視於109年10月循法律途徑,提出履約爭議調解,要求市府給付剩餘契約金額2億6,740萬元,並加計年利率5%利息。
葉局長說明,履約爭議調解過程,為全力維護市府的權益,交通局積極處理,並以對市府最有利情形與廠商進行調解,全案於110年3月8日履約爭議調解成立,依調解成立書最終應給付廠商2億4,584萬6,045元,且無衍生任何遲延利息,按契約規定及廠商主張的年利率5%利息,概估約為市庫節省1,776萬元。此案履約爭議調解總金額高達2億多元,若繼續爭訟,勢必再經多年才能確定,非但增加市府人力成本,且屆時如按仲裁或判決金額所計算的利息,也將逐年積累而屬額外負擔,利息費用之高,將對市庫造成更大損失,因此,客觀而言,對市府並非有利。
葉局長補充,此案因預算動支程序及收支互抵有違預算法相關規定的疑慮,且所涉金額龐大,因此市府接受履約爭議調解,避免產生額外負擔,但卻無法主動撥付款項予三立公司。而三立公司對於此案調解成立者依民事訴訟法規定,僅得聲請強制執行,以受清償,因此三立電視最終行使其權利依法聲請強制執行。交通局在此案調解及後續付款過程,均以市府權益作為最優先考量,依規以履約爭議調解程序順利完成與廠商間爭議,避免動輒數年的爭訟程序,為市庫節省可能額外產生的龐大利息支出,在積極且戮力於合法循規的程序下完成全案,期對市府的負擔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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