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賴佳微關心台中市酒駕防制政策成效,建議公布酒駕累犯名單,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記者董維宣\臺中報導
台中市議會今(10)日進行警消環衛業務質詢,市議員賴佳微關心台中市酒駕防制政策成效,建議公布酒駕累犯名單,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警察局表示,酒駕零容忍,市府接續去年12月1日至今年2月28日執行「掃除醉犯」專案,3月1日起執行「掃除醉犯2.0」專案勤務作為,修正為各分局視轄區治、交安特性,針對易發生酒駕時段、路段及區域,改變定點封閉式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專案路檢勤務,以「24小時全天候」分散小蜜蜂機動全面巡守,結合重點守望或盤查等勤務作為執行攔檢,藉由多盤多檢勤務攻勢,嚇阻存有僥倖心態的駕駛人。今年3月31日至4月30日與去年同期比較,酒駕A1類交通事故減少2件、死亡減少2人,有效防制酒駕事故發生。
交通局說明,酒駕新法自今年3月31日施行,有關「10年內2次以上酒(毒)後駕車、拒絕酒(毒)測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部分,依法規該項處分仍須經裁決確定且當事人未提出異議,或當事人提起行政訴訟經判決酒駕確定後,才能依法公布。目前裁決處已列管部分裁決書已送達,且救濟期將於近期屆滿的案件,若屆時未提起行政訴訟,將依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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