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局報告有關南屯區居家隔離糾紛案初步說明如下
記者魏永忠\臺中報導
第四分局報告有關本市南屯區居家隔離糾紛案初步說明如下:
一、案由:居家隔離糾紛案。
二、發生時間:111年5月12日18時30分。
三、發生地點:本市南屯區
四、案情摘要:
報案人魏00(58年次)表示前夫因確診故於自宅居家隔離中。今日送餐給前夫及同住女兒時發現遭人以塑膠袋黏合成布後貼於牆外,報案人感受不佳故報警處置,今查為社區大樓主委及住戶等擔心有傳染風險故增加防疫措施,針對造成報案人感受不佳已先向報案人道歉,報案人表示自行與主委等人協調,是否提出告訴需居家隔離者(報案人前夫)於隔離期滿再視其是否提告後警方再行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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