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市議員賴佳微、陳淑華關心台中家暴防制及家暴保護令聲請議題,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記者魏永忠◎臺中報導
「一件家暴都不應該發生!」盧市長指出,過去她曾從事婦女工作,了解保護令聲請有時並不容易,但從這個數字來看,她認為台中地院對於聲請保護令核發過程不會太難,只要聲請,地院以同理心核發,市府持續從家庭、學校、社會教育上加強宣導。
社會局表示,保護令核發數高,代表被害人有主動協助意願,以及各網絡單位積極介入協助。根據110年1-10月六都家暴案件數,新北市15,919件最高,高雄市14,822件次高,台中市14,277件第三高。社會局持續加強社區宣導,提昇民眾家暴敏感度;每月定期召開跨網絡高危機會議,以高密度公權力介入,降低暴力風險;積極推動家暴被害人中長期庇護安置服務,協助回歸社區自力生活;推動目睹家暴兒少輔導服務工作,減緩兒少目睹暴力創傷;推動並提供長者保護服務資源。
另賴議員指出,立法院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明確定義八大跟騷樣態,包含監視、守候、尾隨等,最重將可處五年徒刑,市府如何加強防範。
盧市長強調,市府加強宣導與教育,宣導目地就是要防範,讓民眾知道跟騷有什麼刑責、有什麼法律權益,預算部分也會進行調整,在預算執行面沒有問題。社會局說明,跟騷法主管機關為警政單位,且跟騷法對象排除家庭暴力案件,相關施行規範研議中,未來會配合主管機關規劃執行相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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