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說明市議員楊正中、邱素貞關心台中火災住警器議題
記者董維宣\臺中報導
台中市議員楊正中、邱素貞關心台中火災住警器議題。
消防局表示,依照消防法規定,不屬應設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的住宅,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民眾應自行購置並加以維護,市府除持續宣導民眾使用,針對符合補助條件的台中市民,每戶補助購買1只住警器,維護生命財產安全。
消防局也說,根據主計處全國統計資料,台中市5樓以下建築物且有人經常居住的住宅場所約50萬戶,自107年9月1日起,市府都發局受理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的五樓以下住宅(公寓)申請新建、改建或增建案件時,竣工查驗前應取得住警器並經消防局檢查合格文件才可發放使照,統計至今年9月底,台中市已有40萬4,903戶住宅場所完成設置。
此外,消防局自109年至110年共編列2372萬元預算(含其它機關補助款)補助市民購買住警器,未來將爭取更多預算,也鼓勵民間及各界善心人士捐贈及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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