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市議員李中今(3)日市政總質詢關心國定古蹟台中火車站保存計畫範圍是依據市府106年提出城中城計畫,市府應向文化部提出更正,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記者魏永忠◎臺中報導
文化局表示,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國定古蹟主管機關為文化部,國定古蹟台中火車站保存計畫為文化部權責,市府文化城中城歷史現場空間再造計畫針對台中州廳、台中刑務所館舍群進行文資修復,並未涉及火車站50公頃保存計畫建議範圍,因此執行中的文化城中城歷史空間再造計畫與台中火車站保存計畫無關。
文化局強調,文化部台中火車站保存計畫目前仍在評估階段,尚未定案,文化局也再次建議文化部應多傾聽地方政府及市民意見,以確保文資保存及保障市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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