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投書》口罩不帶就是不帶!你能拿我怎樣?你告也不成的啦!
《來稿、來函、回應照登,文責自負,內容不代表本刊立場》
110年5月22日凌晨身穿綉有國民黨黃國柱黨部背心~四區主任的邱O榮,三更半夜開著轎車(AXY-※※78)在松竹路二段馥漫麵包對面併排停車,下車後不帶口罩(疑是酒駕),還大剌剌地跑進麵店買宵夜,經一旁的民眾勸阻,「非常時期,請他戴口罩」;結果他老大不爽,嗆聲「你是沒看過壞人是不是?」隨即要搶奪該勸阻民眾有錄影蒐證之手機,並囂張說:你報案也不會成立啦!即返回車上車上拿凶器(甩棍)(那時才載口罩、但帶的不正確,如影片),把該民眾打得頭破血流,經其他民眾打電話報警後,被救護車送到慈濟醫院急救。
該民眾被送醫急救後返回派出所做筆錄時已經凌晨兩點半,請問派出所警員有無通知該民眾做筆錄,員警卻告訴受傷民眾他不是現行犯,所以要等報案後才能通知他問筆錄!(他老大打人後即逃回家睡大頭覺)
現在全省的縣市首長都指示警政機關大力取締不帶口罩的人,邱O榮公然穿著國民黨的背心,除了做最錯誤的示範還拿凶器打人,這種行徑不該受到嚴厲的譴責嗎?
不戴口罩經提醒還惱羞成怒!甚至出手打人!
口罩露出鼻孔,不正確示範,會吸進病毒!
並排違規停車
留言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禁止發表涉及他人隱私、含有個人對公眾人物之私評,且未經證實、未註明消息來源的網路八卦、不實謠言等。
3、讀者留言內容不代表《新華報導》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