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亮台中夜空! 中市府開放行道樹免收規費掛燈飾
鄭建勳◎臺中報導
迎接聖誕節及農曆春節,台中市政府建設局表示,即日起至明年2月28日止,台中市行道樹可免收規費懸掛燈飾,懸掛期間最長1個月,到期後可重新申請,歡迎民眾、商家、社區與各機關團體等提出申請,建設局長陳大田力邀民眾共同打造台中耀眼街景。
建設局表示,據「臺中市公園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第21、22條規定,申請行道樹懸掛燈飾,應繳納每株5000元保證金及2000元使用規費;為營造台中夜間城市景觀意象與歡樂節慶氛圍,即日起經審查同意者,免收規費開放行道樹懸掛燈飾。
建設局指出,目前已有多家百貨公司、大型餐廳陸續提出申請,懸掛期間最長1個月,到期後可重新申請;電力供應由申請人負責並確保所有與電力供應相關設備的公共安全性,同時也不可對行道樹、景觀及交通等產生不良影響。
建設局也提醒,燈飾懸掛期間應派專人巡查、管理及維護,懸掛燈飾拆除完畢後,請檢附燈飾拆除前、後照片,即可向台中市養護工程處申請退還保證金。申請懸掛燈飾,可電洽台中市養護工程處公園景觀維護科04-22289111分機3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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