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回應 市議員鄭功進、林祈烽、施志昌關心未成年少女懷孕及人工流產人數,並建議對未成年墮胎、懷孕、生產等設置整合平台議題
《臺中市政府的回應來稿照登》
【台中市政府說明】
市議員鄭功進、林祈烽、施志昌關心未成年少女懷孕及人工流產人數,並建議對未成年墮胎、懷孕、生產等設置整合平台議題。
社會局表示,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等發現未滿16歲懷孕少女需依法通報,由社政單位及家防中心進行列管,未通報者將依法處6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市府要求相關人員落實通報,維護懷孕少女相關權益。
衛生局指出,將與社會局建立機制,如發現有社福資源需求者,將轉介至社政單位提供服務與資源;另儘管目前法令無規定需進行人工流產通報,為提供衛教服務,市府會將未成年懷孕婦女及其新生兒納入追蹤關懷對象;已生產的未成年婦女及其子女,則由衛生所提供電訪、到宅訪或面訪等產後及嬰幼兒衛教;對於議員建議設置未成年墮胎、懷孕、生產整合平台、成立專責機構,衛生局將與相關局處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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