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說明 第13期大慶市地重劃區內建商進行開發時發現考古遺址案
《臺中市政府的回應來稿照登》
市議員李中關心第13期大慶市地重劃區內建商進行開發時發現考古遺址,以及文資法規定遺址發掘費用由開發單位負擔一事。
文化局長張大春表示,目前13期重劃區案相關程序皆依中央法令辦理中,針對遺址發掘費用,因文資法屬中央法令,市府文化局將建議中央修法,將開發單位意見納入修法考量,保障民眾權益。
文化局說明,依文資法規定,營建工程或其他開發行為發現疑似考古遺址時,應即停止,並通知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另依據遺址監管保護辦法規定,營建工程或其他開發行為,其範圍涵蓋經列冊考古遺址者,應邀請考古學者專家進行考古遺址價值及內涵調查評估,並將結果報主管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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