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再出擊稽查未登記工廠 依法要求業者限期改善
記者魏永忠◎臺中報導
經發局長張峯源昨(12)日率隊 赴霧峰區稽查2間未登記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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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發局長張峯源昨(12)日率隊 赴霧峰區稽查2間未登記工廠
全面納管,就地輔導!台中市政府積極輔導未登記工廠合法化,昨(12)日由經發局長張峯源率隊,赴霧峰區稽查2間新增未登記工廠,分別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和金屬製品製造業,但均為申請菇寮違規轉作工廠使用,經發局已依法要求業者停工並限期改善,市府也會針對菇寮違規轉作工廠使用的態樣加嚴稽查,遏止此類掛羊頭賣狗肉情形,展現執法決心。
經發局表示,依據99年6月2日公布施行的《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條文》,輔導期限已於日前屆滿,核准整體變更11件、個別變更17件,總計28件,台中核准件數達全國第一。中央《工廠管理輔導法》新修正案則自今年3月20日施行,市府已受理特定工廠登記相關申請案達2,470件,包含未登記工廠納管案692件,及臨時工廠登記申請特定工廠登記1,77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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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聯合稽查的2間工廠,皆為105年5月20日後新增的未登記工廠,均為申請菇寮違規轉作工廠使用,農業局已廢止其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經發局則依法要求業者停工並限期改善,若未依限改善者,將依法通知台電及自來水公司停止供電、供水,並通報建管單位強制執行拆除。
經發局強調,為避免業者或地主僅為取得農地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事後購入或租用既有未登記工廠申請納管情況,經濟部已函釋於105年5月20日後買或租未登記工廠,即使建築物屬105年5月19前既有,仍不得申請納管,請業者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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