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藝術亮點 為生活增添「繽紛藝點」 6月開始受理收件
鄭杰◎臺中報導
為鼓勵在地業者共同推廣文化藝術活動,臺中市政府文化局推動「藝術亮點計畫」,凡具備每年策劃4場以上之藝文展演或講座等相關推廣活動
執行能力,展演空間安全和設備適宜,且建築、消防各項公共安全合乎法令規範之業者,自即日起至109年6月30日止,歡迎踴躍提出申請。
文化局表示,臺中市「藝術亮點家族」是臺中各行各業主動推廣文化活動及文創商品的藝文好夥伴,臺中市藝術亮點計畫至今邁入第16年,目前已有102家業者,涵蓋醫療院所、藝文展示空間、餐飲食宿、才藝補教、商店百貨、基金會、銀行、書店等。
依《臺中市藝術亮點申請作業要點》規定,申請藝術亮點的業者不限類型,須符合每年辦理4場以上之藝文展演、講座等相關活動,且申請之空間合乎建築、消防等法令規範;經書面資料初評及現勘複評合格後,文化局將頒發「藝術亮點」燈箱予業者懸掛,並透過各項文宣、刊物、網站等宣傳協助推廣。
109年度藝術亮點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6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凡有心推廣文化藝術活動之餐飲業、文創設計業、百貨業、旅宿業、書店及出版業、醫療院所、藝文展示空間、才藝補教業等不限型式之業者及基金會均可提出申請。
申請藝術亮點相關訊息查詢: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culture.taichung.gov.tw/或臺中藝術亮點官方網站www.artspots-taichung.com.tw。
送件地址:臺中市政府文化局40701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8樓﹙文化資源科﹚。
洽詢電話:04-2228-9111分機25104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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