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協調勞資和解金高達5,800萬元 全市15處調解地超便民
記者黃登洲◎臺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提供完善的「勞資爭議調解機制」,今年截至目前為止,勞工局受理近1,600件勞資爭議案件,協助約1,400名勞工拿回工資或資遣費,和解總金額高達5,800萬元。市府勞工局長吳威志表示,市府設有15個勞資爭議調解地點,民眾可自由選擇地點調解,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吳局長表示,為避免民眾舟車勞頓,中市設有15個勞資爭議調解地點,包括和平區、東勢區、大甲區、沙鹿區、太平區、烏日區、大里區、北屯區、南屯區、龍井區及潭子區等11區公所,及台中市勞資關係協會、台中市勞雇關係協會、台中市(縣)勞資關係協會、勞工局等4處。民眾可於申請調解時,自行勾選離家近、交通方便的據點,節省往返時間與交通費用。
勞工局說明,勞資爭議常是勞工離職,或是在職中與雇主有糾紛,市府受理的案件中約6成是工資及資遣費等個人權益爭議。勞資爭議調解機制是勞、資都可提出申請,由勞工局指派第三方調解人,以中立、客觀的立場,為勞資雙方協調出最佳方案。調解申請方式有臨櫃、傳真、郵寄、線上申請等多管道,其中線上申請可藉由自然人憑證或申請帳號,即可於網路操作。
勞工局指出,市府有提供免費的義務律師法令諮詢服務,民眾可於星期一至五下午2時至5時,在台灣大道市府大樓文心樓1樓聯合服務中心詢問,或於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12時,撥至勞動法令電話諮詢專線04-22177268。另市府法制局也有提供夜間電話法律諮詢服務,每週一、三及四,晚上5時至7時,服務專線04-22177300,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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