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甲區公所辦理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收件作業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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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自113年5月1日起至同年5月31日止,大甲區公所提前於本(4/22)日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收件講習會,由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沙鹿稽徵所的講師現場教授本所同仁熟悉各項填報金額及網路申報操作,並就辦理收件時所遇到的疑難事項進行討論,期望能讓工作人員有更明確的概念協助民眾申報。
大甲區公所歷年皆協助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收件作業,受理人員除受理紙本申報收件外,並協助民眾以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辦理網路申報。大甲區公所表示,網路申報方便免出門,且針對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之退稅案件,如果使用網路申報(含手機報稅)者,國稅局皆列入第1批退稅範圍,將優先在今年7月31日領到退稅款。
國稅局特別提醒,依民法規定,自112年1月1日起,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94年出生者於112年滿18歲,今年辦理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就可選擇單獨申報或與扶養人合併申報,納稅義務人須注意所列報之扶養親屬如已成年,該受扶養親屬須符合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規定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因身體障礙、精神障礙、智能障礙、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須長期治療等,經取具醫院證明,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者;符合衛福部依法公告須長期照顧的身心失能者,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者;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情事,才可以列報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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