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議員關心中高齡就業一事,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記者黃登洲\臺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說明】
台中市議會今(1)日舉行第4屆第1次定期會民政業務質詢,多位議員關心中高齡就業一事,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勞工局長張大春表示,市府去(111)年訂定「中高齡人力資源再運用獎勵方案」,加碼提供企業僱用中高齡勞工的僱用獎助獎勵金,及繼續僱用補助獎勵金每月3,000元,另首創對中高齡求職朋友的就業獎勵金,提供前3個月每月3000元、第4個月起每月5000元的就業獎勵,每人最高24000元就業獎勵金。去年度總計補助約170家事業單位,以及運用獎勵金推介約435位中高齡朋友就業成功。
另市府也整合資源推動「樂齡就業五告讚」,提供跨域培力職場體驗、企業輔導、職務再設計、中高齡人力資源再運用獎勵,及建立中高齡人力資源平台等多項服務,並運用中央資源如「僱用獎助」、「職場學習再適應計畫」、「臨工津貼」等措施,及爭取勞動部預算在東區設立銀髮人才服務據點,此外,在台中市轄內也設置27個就業服務據點,以單一窗口方式協助中高齡就業。
張局長說,勞工局積極持續運用雇主座談會、企業輔導團等方式加強對雇主宣導,呼籲雇主提供友善中高齡職場環境,加強鼓勵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投入就業市場與企業共同成長,並創造事業第二春。此外,因勞基法、就業服務法、移工管理等勞動法令是中央一致,市府會遵照相關勞動法令規範,促進勞基和諧,台中市勞動檢查處也持續輔導協助事業單位符合職場安全規範,及台中市就業服務處協助民眾找工作及企業找到所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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