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分局就姐妹酒後糾紛互推案 說明如下:
第五分局就姐妹酒後糾紛互推案說明如下:
一、報案時間:111年08月29日23時26分許。
二、案發地點:北屯區漢口路5段33號
受訪人文昌派出所所長 林志堅
三、案情摘要:
局中心110接獲報案,稱於於北區漢口路5段28號前有人打架,二分局受理後即出動快打,由二分局偵查隊輪值小隊共7網16人前往查處,永興所蔡所長到場擔任現場指揮官,現場了解為姊妹酒後吵架糾紛(3女1男),後查明係家人於上述時地宵夜,席間徐姓姐妹因出國問題爭執,餐後離開之際,姐妹拉扯,故通知本分局文昌所接辦。
本分局文昌所獲報了解後,因其母在場表明雙姐妹酒後糾紛,不須警方處理雙方也互不提告。處理人員即抄錄在場人相關資料,由其母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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