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淨零邁進!中市預告修正「台中市溫室氣體排放源自主管理辦法」
鄭建勳\臺中報導
110年12月22日-府授環空字第11003329621號-修正「臺中市溫室氣體排放源自主管理辦法」草案公
氣候變遷為全球各國面臨的挑戰,城市如何減碳為首要課題,台中市率先全國於106年通過《台中市溫室氣體排放源自主管理辦法》,列管轄內排碳大戶實質執行排放量管理,包含台電公司台中發電廠、中龍鋼鐵公司、台中港務分公司皆為自主管理辦法列管對象,為加速符合減碳目標,因此啟動修正《台中市溫室氣體排放源自主管理辦法》,已於去年12月22日預告修正草案。
環保局表示,近年淨零排碳議題席捲而來,市長盧秀燕於去年1月18日簽署「氣候緊急宣言」,承諾台中市2030年溫室氣體較基準量減量30%、2050年達成淨零排放,為加速降低碳排放並符合台中市減碳目標,於去年啟動《台中市溫室氣體排放源自主管理辦法》修訂,增訂自主減量目標為「119年溫室氣體排放較基準量減量30%且逐年減少2%」,規範納管對象確實削減排碳量,預估受納管對象至119年約可減少溫室氣體排放834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CO2e),具有強化管制力道及實質溫室氣體減量效益。
環保局說明,此次辦法修訂依循《台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第26條及台中市因應氣候變遷的相關政策制定,修訂重點包含增訂自主減量目標、基準情境設定準則、每年查核機制、未達減量目標的改善方案等,期能朝淨零目標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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