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都發局修正防疫區權會指引,不要讓社區無所適從
鄭建勳◎臺中報導
因應疫情室內有限制人數,許多社區區權會要開會困難重重,但社區事務繁雜,需要區權人同意始可進行維管事務,因此有社區想依照政府的指引,卻發現台中市府的說法不一。市議員楊正中今(8日)質詢時質疑都發局螺絲鬆了,要求都發局修正防疫區權會指引,不要讓社區無所適從。
楊正中表示,有社區管委會有心開區權會,函詢市府相關規範及指引以利遵循,而為避免群聚社區也詢問是否可以問卷方式辦理議案討論?但是區公所及都發局的意見相互矛盾。
楊正中指出,區公所回函社區表示依照內政部91年7月15日內授營建管字第0910085167號函「以問卷或決選單方式寄發各區分所有權人並回收方式代替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已明示不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規定」。其後卻說明可至都發局網站查詢相關防疫區權會指引,並檢附都發局指導函指示可參閱住宅處指引。
但社區民眾上網後卻發現,都發局防疫區權會的指引只是「建議」,令人質疑如社區開會依照該建議是否具效力?再者,都發局也說議案討論可以問卷回收、GOOGLE表單、LINE群組投票等方式進行,並且開會討論議案前還必須先同意於社區規約增訂防疫區權會召開步驟等規定共計有三議案後,始可再討論社區議題。
社區民眾向楊正中議員反應市府作為不一致,不知該以何為依循。而社區只要開會就有成本,結果一開會就要先表決是否同意按防疫步驟開會,如不同意就無法再開區權會。而防疫區權會議不能群聚,要求分區、分棟、分時,區權人針對議案只能表決,如有意見則統一由管委會說明,無法進行交流與討論,很多社區因此遇到難題。
楊正中強調,區權人是社區財產權的擁有者,因此區權人有權參與社區討論,惟現今市府所提供之指引只是個「建議」,讓社區感到無所適從;就連社區與市府的函文都讓人覺得區公所都比住宅主管機關還要進入狀況。他要求都發局應負起主管機關的責任,修正防疫區權會指引,並轉知本市所有報備成立的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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