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會今(8)日進行市政總質詢,市議員楊正中、李中、賴朝國建議都發局應修正防疫區權會指引一事,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記者魏永忠◎臺中報導
台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表示,考量國內疫情解除三級警戒,社區仍有降低群聚風險必要,且中央目前未有明確二級警戒開會指引,為主動協助全市社區住戶開會有所依循,以利社區自治運作不因疫情中斷,住宅處經參照內政部109年3月4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090803838號函,訂定防疫區權會召開步驟2.0,二級警戒期間,若社區本無訂定區權會召開相關規約時即可參考運用,若中央後續訂有明確規範,則應遵照中央指引辦理。
住宅處補充,有關防疫區權會召開步驟2.0,建議先透過實際情況可採問卷回收GOOGLE表單、LINE群組投票,因社區規約本無規定,是為提醒應事先凝聚社區開會共識同意下召開防疫會議,並非直接透過問卷方式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並無違反內政部91年7月15日內授營建管字第0910085167號函釋意旨,後續將加強宣導在符合防疫通案性原則下,社區可正常召開實體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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