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別跟荷包過不去! 警一分局加強取締超速駕駛
記者魏永忠\臺中報導
全國三級警戒至今超過一個月,民眾大幅減少不必要外出,路上人車明顯較以往減少許多,但也因為車流減少之故,駕駛人車速也紛紛不自覺地提高了,警一分局有鑑於此,於轄內中西區重要路段,尤其臺灣大道沿線,加強編排「移動式測速照相」勤務,希望藉此達到嚇阻作用,避免民眾車速過快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
「十次車禍九次快」,超速是車禍常見的肇因之一,為了避免「玩命關頭」在轄內真實上演,警一分局不分晝夜積極執行「移動式測速照相」勤務,根據警一分局統計,自本(110)年度1月1日迄今,超速案件共計取締近5,310件。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超速駕駛,於超過速限60公里以內範圍,一般道路罰緩為新臺幣1,200元至2,400元,如超速達最高速限60公里以上的危險駕車行為,最重可罰2.4萬元,另外如有發現改裝車、噪音車,本分局也將蒐證通報相關單位加強查驗,民眾千萬別跟荷包過不去。
警一分局在此特別呼籲各位用路人,防疫期間警察執法決不懈怠,本分局將持續針對超速駕駛、闖紅燈、違規停車、酒後駕車等重點交通違規項目加強取締,提醒各位民眾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保護自己及他人的安全,也能避免荷包大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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