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市議員關心台中某產後護理之家發生男嬰腦傷案,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記者黃登洲\臺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說明】
社會局表示,男嬰目前在小兒加護病房治療,檢調已立即啟動重大兒虐案調查,初判護理師涉嫌違反兒少權法第49條,因兒虐程度嚴重,且嬰幼兒於出生一個月內受虐,除社會局將加重處罰護理師30萬元,涉案護理師也已遭收押禁見,社工將持續追蹤醫療處置並關懷家庭,配合檢警依法偵辦,絕不寬貸。
衛生局指出,已派員稽查該產後護理之家,因該機構護理師涉及虐童事件,負責人應負督導責任,依護理人員法第33條,最高可處3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未如期改善者,可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停業處分。另護理師行為,因已涉及刑事責任,將待檢調偵辦結果,依護理人員法第35條規定,業務上有違法或不正當行為者,可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停業處分。
衛生局也說,該產後護理之家102年成立至今,該護理人員自97年執業迄今,衛生局除依規裁罰外,也將針對該家機構不定期加強稽查,並加強宣導產後護理之家督導考核,維護住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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