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緯宇、吳顯森 竟敢拿老人家的安全開玩笑!
鄭建勳\臺中報導
昨天,臺中市議會再現「超黨派聯盟」成員吳顯森、段緯宇等議員,在布置好大字報的議事廳,輪番對大雅區公所社會課女性賴課長進行「無差別」待遇的抨擊、痛斥,「為何要向政風室報備新建電梯是違建!」「難不成要老人爬著上樓?……」為違法電梯說項竟然還理直氣壯?一面倒的場景讓人不禁同情起賴姓課長,也為基層公務員的尊嚴,竟然是在如此水平議員諸公質詢下如此不堪,府會人士的確感到委屈與不捨!
吳顯森議員諸公以「違建電梯」是「正當性」、賴課長「霸凌」同仁等為「議題」的質詢,讓現場大男人聲音掩蓋了賴課長「我沒有向政風報備」「不是議員所說的」換言之,賴課長什麼都不是。不過,儘管議員諸公在議事廳罵的痛快、說的嘴溜!但府會人士看見的事實是「電梯是違建」、電梯沒有申請使用執照、沒有內政部訂定「建築物昇降設備使用許可證」(必須付費向中華民國昇降設備安全檢查協會購買)證明;違建電梯既無執照、又未經協會認證,在使用上安全的確堪慮。
吳議員諸公強制要使用有安全之慮的違建電梯,置老人安全於何地?難不成選票比老人安全重要?
大雅區公所賴課長基於公務員職責對「違建電梯」有「意見」,縱使如吳顯森議員諸公所言「為何向政風室檢舉!」是真的,出發點也是基於安全考量,更何況賴課長說她沒有!抱著事先設定的質詢「議題」前進、在氣頭上的吳議員根本一口要定就是有!至於違建電梯處理程序是否向區長報告,前者問政風、後者問區長,不就釋懷?不就水落石出?答案不就呼之欲出?其實簡單問題不用政治化、也沒必要複雜化!也就不用吳顯森、段緯宇二位議員諸公在議事廳「表演」的這麼辛苦,還要踐踏、犧牲基層公務員尊嚴陪著跑「龍套」何必呢?
吳議員諸公指責「爭議」現場,賴課長竟然要和里長打架!想想場景,一個身材猶如林黛玉型的女課長有必要和里長「幹架」嗎?幹架會贏嗎?若真的要打肯定是到達忍無可忍的地步。
昨天浮上台面爭議的話題是「電梯違建」(是事實)、「老人要用爬的上樓」(吳議員諸公曰)、「賴課長阻礙違建電梯使用」、「要將吳課長調離現職」(段議員諸公曰)……既然都攤在陽光下了,市府主管機關要依法處理,是否能補照將其合法使用,如果可以,今後全臺中市民也都要依此辦法處理。
盧市長尊重文官體制、重視官員形象,官員有錯自有處理、不用議員諸公說項。但也不能因為吳議員諸公、段議員諸公動輒在議事廳抨擊依法行事公務員即屈就而犧牲同仁仕途與尊嚴。更何況,大雅區也並非一人說了算。
「電梯事件」已然浮上台面,搞的眾所皆知,但尚未浮上檯面之際,可想而知,電梯違建是事實、賴課長依法行事是事實、吳顯森議員諸公出面關心不成,痛斥官員相信也是必然的…。檯面下,吳顯森議員諸公說了不算此舉自然氣急敗壞,才有他一以貫之的手段-「議員質問條」伺候,要不聽話的官員到議事廳痛斥,之後,官員下場無不調離現職、就是降職務。
電梯是違建、承辦不放手、議員諸公要「追殺」!市府應該出面想方設法解決,否則無照電梯猶如無形殺手,用在數十年「垂垂老矣」建築物上,想想一個是老、一個是無照,都是有公安疑慮的建物,如吳顯森議員諸公痛斥賴課長說「妳知道活動中心一天有多少老人在活動嗎?」既然這麼多老人出出入入,吳議員諸公更應該嚴格要求建物的安全性,不能為選票而讓老人冒風險搭無照電梯吧?
謝謝社長仗義直言。
回覆刪除建物需依規取得執照,尤其公用建築,倘公用發生事故,誰能負責。或應以專業評估、設法補照等為優先。
民意代表依法及本(借重)專業問政,方為民眾之福。不當問政現形,於己、於師長,未顯榮光,於政治延續、於大眾服務亦無益處可言。
兄台卓見亦專業,昔民代動輒施壓,逼官員屈從,若得逞,害人至深且鉅,不足為取也,亦應予以警告,台中有法,非軍閥式濫權。
刪除感謝社長公義發聲,捍衛正義,是台中大眾雪亮之眼。
回覆刪除依法行政的基層公務人員卻被議員諸公痛罵威脅,真是令人大開眼界,奇怪了,公所最大的官不是區長嗎,怎麼沒有挺身而出,反而讓自己的部屬挨罵呢,怪哉,要罵也應該先罵地方首長啊。
回覆刪除您是一位充滿正義感,不畏惡勢力,令人敬重的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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