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投書》「博士」何其迷人,令人嚮往,-不思努力、走捷徑
《來稿照登文責自負,內容不代表本報立場》
由於,大學自籌經費壓力,碩士在職專班就成為各大專院校的金雞母,而博士班名義上並沒有所謂專班,但實質上確已經有了。例如:逢甲商學博士學程、靜宜原住民碩博專班等等…,已往博士班學生每年只招收1-5位(含在職生),似乎已經快成為絕響了。
市府某一級機關首長博士論文,終於在109年12月份通過審查了,獲得了博士的稱號;在取得博士學位過程,例如,論文撰寫、發表、口試….,然而「論文是需『言之有理』、亦需『持之有故』,也即是需有自我主張與論斷」,而該首長博士論文究竟是怎樣撰寫與通過的呢??
據悉,該首長在論文撰擬上直接利用該機關現有文化健康站的資料,及和平自治區各文化健康站承辦團體所提供的資料,直接納入論文主文內容,相關REC核准、問卷與論文摘要、編排、校對、印製等等,也全都是利用該機關人力與物資;在論文發表上則是利用原住民族委員會「人體研究計畫諮詢取得原住民族同意與約定商業利益及其應用辦法」提送研究計畫,並由該機關人員請假陪同至原住民族委員會進行發表,絲毫未見迴避,而是將公部門資源利用到最大化。
原住民族委員會在第一次審查時,認為所訪談不是一線人員而是計畫主持人,因此審查不過關,後來該機關首長補送資料並改稱將作部落訪查,由部落年輕人林O祥協助,原住民族委員會才勉予同意審查過關;據瞭解所謂部落年輕人林O祥不但與該機關前任女首長關係親密,同時也是文化健康站受補助團體的理事長。在論文面試中,該機關首長仍遭滑鐵盧,在幾番努力下,終於論文面試通過了…。
念過研究所的人,都應該知道政府機關政策資料,不應列在主文內容,而應該是放在論文附錄參考,當然每個學校及指導教授的要求嚴謹度可能不一致,但論文該是由研讀學位者自行完成,這應該是共同且不變的要求;但該首長上任二年來,利用機關人力物資、上班時間與補助團體之便,撰寫論文、提報與論文發表等行為,符合學術與行政倫理及利益有迴避嗎??這樣取得學位有品質??亦或名實相符嗎?
這所提供博士文憑的大學,成立原住民碩博士專班,為原住民教育提供助力,該系所所長長期關注於原住民族研究,為原住民族文化與教育所作努力,當然令人感佩,但如果是為了讓首長順利通過博士審查,提供完善與特別服務,則將成為「愛的創傷」,之所謂愛得越深,造成的傷害越大!期待,「媽媽市長」能將原住民業務導入正常化,杜絕政治家族化,補助私有化,資源不再為少數人所壟斷;唯有如此,原住民族人才能擁有美好的未來。
https://www.crbtzuchi.org/
人體研究計畫諮詢取得原住民族同意與約定商業利益及其應用辦法
留言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禁止發表涉及他人隱私、含有個人對公眾人物之私評,且未經證實、未註明消息來源的網路八卦、不實謠言等。
3、讀者留言內容不代表《新華報導》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