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 撞!」假碰瓷真詐保
鄭杰◎臺中報導
馬路三寶請注意!有不肖「專業」欺詐車禍保險公司之歹徒,專門在馬路上尋找交通違規車輛或駕駛人,趁機當場製造擦碰或事故車禍再向當事人及保險公司訛詐高額理賠金之犯罪案件。
本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偵七隊與本局資訊室共組大數據情資分析小組,在分析107年迄今之交通事故致傷案件時,發現竟有相同宋姓當事人在短期間內連續密集發生車禍,雖部分事故無顯著傷勢,但犯嫌於現場均會要求員警依車禍事件流程受理報案及記錄,倘若員警詳細詢問事發經過,竟遭其投訴服務態度不佳,遂將相關事件進行分析、調查。其中一件在去(108)年7月期間發生的宋嫌與另一林姓共犯之車禍事故,經比對報案及碰撞之經過時間記錄發現有顯著異常,遂展開調查。
案經報請臺中地檢署民股謝怡如檢察官指揮,並協請財團法人金融法制暨犯罪防制中心共辦,經過對案件抽絲剝繭,並運用本大隊在國內各警察機關中首創建的科技偵防情資分析平台進行大數據分析比對,研判宋、林二嫌仍持續犯案中,遂於近期對涉案人實施搜索,查獲二嫌相關犯案事證。
經分析發現二嫌平日習慣在馬路上「任意」找尋違規中車輛(例如在分隔線上違規等候左右轉、路邊之違規停車或併排停車、或是違規迴轉車輛),若是發現目標車輛,宋嫌就會加速以碰瓷手法將其身體或機車、汽車直接撞擊違規車輛製造車禍事故,事後再以其車輛受損或身體致傷情形向當事人或保險公司強索理賠。另外宋、林二嫌也會針對『特定』「較為名貴」(可能加保俗稱「超跑險」)的車輛進行鎖定埋伏或行駛跟蹤以伺機製造車禍事件。
其中更發現去(108)年7月間二嫌發生車禍竟是自導自演,當天共謀以林男汽車故障臨停路邊,隨意開啟駕駛側車門未注意車後狀況遭後方車輛碰撞為事故主軸,由宋男騎機車假裝閃避不及撞上倒地受傷,二嫌為使碰撞時間點恰恰好,還約定以手機通訊軟體在車子接近前同步喊數「1、2、3撞!」,雙方縝密謀劃事故經過及後續向保險詐爭理賠流程,光是這單一案件宋嫌即透過調解委員會程序向保險公司詐取50萬元理賠金得逞。
本案統計宋嫌自107年迄今已發生近20件有通報或紀錄的車禍事故,且初估宋嫌自相關保險公司獲取之理賠金已超過新臺幣數百萬元,因查獲時扣得相關犯罪事證且因宋嫌有串證、滅證顧慮,遭檢察官聲請羈押並由法院裁定獲准,後續將對其他涉有詐保案件擴大偵辦。
本案偵辦期間,嫌疑人與同夥之間的聊天對話曾說過:「如果大家行車都遵守交通規則,就算碰上一百個我也不用擔心吧」。
警方也在此呼籲各位用路人謹慎駕駛並時時遵守交通規則:
「安全才是回家唯一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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