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中區臺灣大道一段發生A1案交通事件
鄭建勳\臺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111年9月11日,中區臺灣大道一段發生A1案
說明如下:
一、本分局111年9月11日23時10分獲報於臺灣大道一段近平等街口有交通事故發生,經查洪民(男、64歲)駕駛營業小客車(計程車),由平等街沿臺灣大道往三民路方向行駛,於上址與行人陳民(女、71歲、行向待查)發生碰撞。
二、洪民未受傷,陳民經送醫救治後傷重不治。
三、洪民酒測值為0.00MG/L,全案持續調閱相關監視器,另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轉交通警察大隊釐清肇事原因。
四、警方呼籲用路人行駛時應注意前方狀況,保持安全距離、減速慢行,遵守交通規則,避免車禍之發生。
交通分隊小隊長蔡世杰自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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