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報導》讀者點閱總人次

《讀者來函》關於行為人的建築法之刑事責任

社長午安:

關於行為人的建築法之刑事責任,第91條第2項規定:「有供營業使用事實之建築物,其所有權人、使用人違反第七十七條第一項有關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規定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事實上須有「致人於死」、「致重傷」的要件,始有刑事責任;其他處罰為行政責任。

留言

  1. 壹、違建之行政責任
    按如屬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3條:「本辦法所稱室內裝修,指除壁紙、壁布、窗簾、家具、活動隔屏、地氈等之黏貼及擺設外之下列行為:一、固著於建築物構造體之天花板裝修。二、內部牆面裝修。三、高度超過地板面以上一點二公尺固定之隔屏或兼作櫥櫃使用之隔屏裝修。四、分間牆變更。」所稱室內裝修,而且係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2條:「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及經內政部認定有必要之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其室內裝修應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所定建築物,其室內裝修,應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22條以下之規定,申請室內裝修審核,審核合格並領得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發給之許可文件後,始得施工。違反者,則有相對應之行政責任。

    另依建築法第73條第2項之規定,除「建築物在一定規模以下之使用變更,不在此限」外,建築物應依核定之使用類組使用,其有變更使用類組或有第9條:「本法所稱建造,係指左列行為:一、新建:為新建造之建築物或將原建築物全部拆除而重行建築者。二、增建:於原建築物增加其面積或高度者。但以過廊與原建築物連接者,應視為新建。三、改建:將建築物之一部份拆除,於原建築基地範圍內改造,而不增高或擴大面積者。四、修建:建築物之基礎、樑柱、承重牆壁、樓地板、屋架或屋頂、其中任何一種有過半之修理或變更者。」建造行為以外主要構造、防火區劃、防火避難設施、消防設備、停車空間及其他與原核定使用不合之變更者,應申請變更使用執照。

    違反前開規定,未經核准變更使用擅自使用建築物者,依建築法第9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機械遊樂設施之經營者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而繼續使用者,得連續處罰,並限期停止其使用。必要時,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或命其於期限內自行拆除,恢復原狀或強制拆除。

    再依建築法第77條第1項:「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應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第91條第1項第2款:「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機械遊樂設施之經營者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而繼續使用者,得連續處罰,並限期停止其使用。必要時,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或命其於期限內自行拆除,恢復原狀或強制拆除:二、未依第七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者。」之規定,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應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未依前開規定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者,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機械遊樂設施之經營者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而繼續使用者,得連續處罰,並限期停止其使用。必要時,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或命其於期限內自行拆除,恢復原狀或強制拆除。

    (其他違建相關之行政責任,請參建築法及其子法相關規定)

    貳、違建可能須面臨之刑責:公共危險罪

    按刑法第177條規定「漏逸或間隔蒸氣、電氣、煤氣或其他氣體,致生公共危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又刑法第182條也規定「於火災、水災、風災、震災、爆炸或其他相類災害發生之際,隱匿或損壞防禦之器械或以他法妨害救災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另刑法第189-2條亦規定「阻塞戲院、商場、餐廳、旅店或其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或公共場所之逃生通道,致生危險於他人生命、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阻塞集合住宅或共同使用大廈之逃生通道,致生危險於他人生命、身體或健康者,亦同。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是違建可能須面臨前揭公共危險罪之刑責。

    (其他刑事責任,請參刑法等相關規定)

    回覆刪除
  2. 上開係回應讀者來信的屁話
    市府官員尚有瀆職、圖利之刑責,及民事、行政等責任,倘因而造成民眾財產及身體損害,市府尚有國賠責任;台中市政府應作為而不作為,係公務機關及公職人員之恥。

    回覆刪除
  3. 《消防法》第9條規定6樓(含)以上建物須辦理消防檢修申報,大雅違建為5.5樓套房公寓,應屬消防安檢範圍內,且因影響公共安全,應依公共危險罪將屋主函送法辦。

    回覆刪除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禁止發表涉及他人隱私、含有個人對公眾人物之私評,且未經證實、未註明消息來源的網路八卦、不實謠言等。
3、讀者留言內容不代表《新華報導》立場。

🌐Translate文章翻譯成各國文字

🟪《新華報導》網站所有文章

顯示更多

市長盧秀燕今(5/3)日出席清水紫雲巖行程受訪

Q. 媒體關心,市長今日是否有邀請行政院鄭文燦副院長一起品嘗火鍋? 盧市長:對的,約兩個月前,我與鄭副院長相約要吃酸菜白肉鍋,但因為我們兩個人公務都非常繁忙,拖到今天才有辦法進行,昨天有消息傳出後,很多人問我說,要帶鄭副院長去吃什麼鍋?

大里瑞城里市民活動中心啟用 盧市長:達成地方多年心願

盧市長指出,瑞城里位於大里區溪南地區的中心點,工商發達且交通便利,里內人口逾1.4萬人,為大里區之冠,原活動中心結構受損無法使用,舉辦活動往往需商借其他空間,限制活動規模,造成里民困擾,前瑞城里長蔡昭奮多年爭取新建活動中心,並在市府及在地議員共同努力下,成功爭取國有財產署同意撥用此處基地,讓地方引頸期盼的活動中心順利完工,啟用後對里民集會、課程學習及災害避難收容等有很大幫助,讓大家享有安全、舒適的活動場域。

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新舊任交接 盧市長感謝:擔任市府橋梁

防詐宣導進校園!台中市府邀知名網紅Bump談破解詐騙

(二)🟪臺中市議會定期會《教育文化》業務 議員質詢報導

教育局建立遠端管理市內幼兒園監視器畫面機制 影像上傳至雲端保存

(四)🟪臺中市議會定期會《教育文化》業務 議員質詢報導

西屯調解宣導列車正式啟動囉! 調解是化解紛爭的捷徑

「叫阮第一名!」大肚公所標案考核第一名

甫移居宜居城市遇這難題 警飛車助她搭上線

中市府加碼辦理「臺中市育兒租金補貼」即日起開放申請,無子女數上限,每名補貼4,000元

市府為減輕在臺中市租屋且育有0~12歲子女之市民租屋負擔,以本市囤房稅之稅收,辦理「臺中市育兒租金補貼」,凡於本市租屋且財稅符合規定者,每育有1名0至12歲子女即補助新臺幣4,000元,取消舊年度原先每戶家庭至多補助3名子女之限制,補助子女數不設限,今年更開放承租於臺中市社會住宅之市民申請,充分照顧本市在外租屋之育兒家庭,即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二)止受理申請。

「戰爭與和平」?!(四)

🟪選區議員活動報導

臺中市建造執照112年度考核成績出爐 榮獲六都都會型甲組特優

自109年起,臺中市於內政部主辦的「建造執照與雜項執照核發項目」,連續4年蟬聯都會型甲組特優,去年度(112年)分數更是獲得100分滿分的優異成績,肯定臺中市在「建造執照與雜項執照核發項目」上的行政管理及創新作為。

🟨2024公告、宣導

中市府助中高齡重返職場 山線銀髮人才服務據點4月試營運

為提供55歲以上或已退休的銀髮求職者再就業的機會,台中市政府勞工局今年在豐原區陽明市政大樓成立「台中市山線地區銀髮人才服務據點」,於4月開始試營運,提供求職服務、職涯諮詢、媒合推介以及舉辦就業促進活動,協助銀髮求職者重新進入職場,歡迎求職民眾多加運用。

⏹️人事異動報導

市長盧秀燕:謝謝柯主席他的抬愛,現在就是專心市政,謝謝! 4/29/2024 12:45:00 下午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日前上節目受訪表示,盧市長與立法院長韓國瑜兩人,是2028國民黨總統人選的唯二人選。請問市長看法? 盧市長:謝謝柯主席他的抬愛,現在就是專心市政,謝謝。

🟥最近30天最多人瀏覽

基層員警克服重重困難 成功考上警察大學警佐班

中市府助中高齡重返職場 山線銀髮人才服務據點4月試營運

113年后里區慶祝母親節暨模範母親表揚活動

免費發送樹苗 鼓勵環境多綠化 朱暖英:保護土地減緩碳排衝擊

IC卡當證件身體不適頻「斷線」警使命必達助送醫

婦追大甲媽回程卻生小插曲 警翻轉鏡像找到真相

規律運動享健康 樂活臺中大步走

身體健康是每個人都在追求的目標,現代人忙碌的生活往往忽略了健康的重要性,飲食不正常,加上缺乏運動的生活形態,都會讓代謝症候群悄悄找上門。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建議,國人每天應至少運動30分鐘,適度的運動不僅能控制體重,還能讓人心情愉悅、消除疲勞,有助於身心的放鬆。為了自己的健康及預防疾病的發生,現在就動起來吧!

(一)🟪臺中市議會第3次定期會財政經濟業務 議員質詢報導

(二)🟪臺中市議會第3次定期會財政經濟業務 議員質詢報導

(三)🟪臺中市議會第3次定期會財政經濟業務 議員質詢報導

🔴(一)財政經濟業務質詢 臺中市政府回應議員的質詢

中市府舉辦公益捐血活動 市府同仁挽袖捐熱血

🟪(一)臺中市議會第3次定期會《民政業務》 市議員質詢報導

🟪(二)臺中市議會第3次定期會《民政業務》 市議員質詢報導

🟪(三)臺中市議會第3次定期會《民政業務》 市議員質詢報導

🟪(四)臺中市議會第3次定期會《民政業務》 市議員質詢報導

徐瑄灃議員提醒市府不要藉輔導或興辦宗教事業之名,實際上是護航違建宮廟,破壞農地農用

市議會今(23)日進行民政業務務質詢,徐瑄灃議員提醒市府不要藉輔導或興辦宗教事業之名,實際上是護航違建宮廟,破壞農地農用。並關切台中市公私托嬰中心設置監管雲系統進度,依據衛福部社家署規畫,2024年設置雲端儲存空間,全台公私立托育機構影像須保存30天,希望市府及早執行設置完成,保障幼兒安全。

🟪(五)臺中市議會第3次定期會《民政業務》 市議員質詢報導

🟪(六)臺中市議會第3次定期會《民政業務》 市議員質詢報導

🟪(七)臺中市議會第3次定期會《民政業務》 市議員質詢報導

🟪(八)臺中市議會第3次定期會《民政業務》 市議員質詢報導

🔴(一)臺中市議會第3次定期會《民政業務》臺中市政府回應議員的質詢

🔴(二)臺中市議會第3次定期會《民政業務》臺中市政府回應議員的質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