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會今(8)日進行市政總質詢,市議員賴朝國、李中、楊正中關心台中市警局除敘獎外,應合理核發破案獎勵金,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記者董惟宣/臺中報導
警察局說明,警察局核發工作獎勵金規定,是依據內政部警政署訂頒「警察機關核發工作獎勵金作業規定」辦理,核發項目分別為刑事、保安、保防、外事、交通及警務6大類別,所屬外勤同仁破獲各類重大刑案、竊盜、查捕逃犯及少年販毒等刑事案件,均可依規申請相關獎勵金。
警察局表示,警察各項勤、業務工作相輔相成,各項業務規則、程序訂定均攸關所屬目標達成與否,故同仁在執行其他重要勤務、業務確實善盡職責而著有績效時,可提經警察局績效評估會審議通過後,依規核發獎勵金以資鼓勵(非定期核發),未來將持續秉持公平原則核實審議以激勵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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