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說明】 台中市議會今(23)日都發建設水利質詢,市議員陳文政關心7樓以下的老舊公寓公安議題。
記者黃登洲\臺中報導
台中市議會今(23)日都發建設水利質詢,市議員陳文政關心7樓以下的老舊公寓公安議題。
都發局長李正偉表示,過去依照中央《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16層以上的公寓大廈才須辦理公安申報,為強化集合住宅公共安全,內政部營建署修法,自今年起8樓以上的集合住宅納入申報公安範圍,包含公共設施的直通樓梯、安全梯、避難層出入口、昇降設備、避雷針設備及緊急發電設備等。
針對8樓以下的公寓大廈,都發局、消防局及住宅處等相關部門將持續加強橫向聯繫,加強公共空間安全巡查,若有違規即限期改善或裁處;同時也會成立都市更新輔導團,以及輔導所有權人申請都更及危老重建補助等獎勵,加強老舊建物整建維護,維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消防局表示,針對台中市轄內六樓以上(達供公眾使用範圍)的集合住宅,消防局均依消防法要求場所管理權人應定期辦理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另針對未成立管理委員會,也一併輔導各區分所有權人辦理年度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
消防局指出,市府自110年迄今已購置3903具滅火器,針對台中市屋齡35年以上、五樓以下的老舊集合住宅公共樓梯間進行設置,至今已完成647棟(合計2084具);消防局將持續推動台中市老舊集合住宅公共樓梯間設置滅火器,提升建築物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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