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瑄灃議員:一次解決所有爭議才符合從優、從寬、從速的原則
記者魏永忠\臺中報導
9月6日議會法規委員會召集人何敏誠議員由經發局張峯源局長陪同下,下午到豐洲二期園區預定地會勘,並有徐瑄灃、周永鴻議員及蕭隆澤議員助理一起參加,現場與自救會與承租戶代表楊楊蘢菸先生等座談,先由經發局工業科簡介園區現況,隨後聽取民眾意見,民眾發言對補償一直延遲及花博停車場拆遷戶未予處理表示不滿,召集人何敏誠表示會將意見帶回委員會討論。
徐瑄灃議員發言表示,豐洲二期補償應該兼顧承租戶與地上物補償,一次解決問題。周永鴻議員亦表認同。台開董事沈曉青發言,表示台開未放棄開發豐洲二期,台開有能力在3年內完成開發。參加民眾50餘人,座談全程平和。
徐瑄灃認為,不論爾後豐洲二期是要由市府自行開發,還是要由開發商來做,都要面對這些需要補償的問題。
楊先生代表57位承租戶要表達的意見,是請市府制定豐洲二期補償自治條例,除地上物拆遷補償納入外,應將承租戶權益一併納入,用市價三分之一補償、免徵土地增值稅、提高土地改良費(加上薪水漲幅37 %計算),請市府均承諾列入開發成本。因為他們大多是375的佃農,世居在此,繼承祖輩在此開墾歷代,代代務農才有今日田園風貌,這裏是由他們開墾拓荒。
今天,市府要開發成立園區,只要有利地方建設,承租戶也都表贊成希望市府要顧念這些佃農承租戶經濟民生問題,應優惠補償,不能賤收貴賣,獲利不分享原有土地懇荒農民,請經發局要認真嚴肅看待承租戶的問題,不要像在先前說明會時虛應了事。
徐瑄灃希望經發局能採用大林蒲遷村模式,採取個案協議優惠補償方式來決定承租戶補償內容。
徐瑄灃表示,按照盧市長對豐二補償的良法美意,應制定豐洲二期補償條例或辦法,將承租戶意見納入補償,依照市價、免徵土地增值稅、提高土地改良費,計價標準加上薪資漲幅,市府承諾以上各項都列計開發成本,一次解決所有爭議,才符合從優、從寬、從速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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