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區臺灣大道與華美西街A2交通事故案
鄭建勳\臺中報導
臺中市西區臺灣大道與華美西街A2交通事故案,公益所副所長陳孟伯說明如下:
一、本分局111年7日8日4時53分獲報,於西區華美西街一段與臺灣大道二段有交通事故發生,經查係廖男(27歲)駕駛自小客車(沿華美西街往臺灣大道方向行駛),擦撞王男(25歲)駕駛普重機車(沿臺灣大道往華美街方向直行),廖男自小客車左前側車身及王男普重機前車頭撞損。
二、廖男無受傷,王男左部小腿骨折,意識清楚,暫無生命危險,由救護人員前往中國醫院救治;廖男經現場呼氣酒測,超過標準值0.25MG/L;王男經送醫酒測,酒測值為0.00 MG/L。
三、全案調閱監視器釐清事發狀況,廖男並依公共危險罪嫌移請臺中地檢署偵辦。
四、警方呼籲民眾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切勿心存僥倖,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警方對於酒駕者絕不寬貸、必定嚴辦,務必將酒駕者繩之以法,以維護市民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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