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市議員李中關心民眾自行背負消毒設備到社區噴藥是否涉及法規問題一案,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記者黃登洲◎臺中報導
環保局表示,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布「COVID-19(武漢肺炎)社區防疫公共環境消毒指引」,場所內部的公共環境消毒由其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負責,消毒藥劑建議使用稀釋漂白水。因目前市售漂白水濃度多在6%以下,非屬管制環境用藥,一般民眾皆可至賣場購買後自行消毒,並無強制規範須委由病媒防治業執行消毒。
另依WHO今年3月31日公布最新消毒指引,針對室內空間,對於COVID-19不建議透過噴灑表面消毒,應以浸泡在消毒劑中的抹布擦拭,成效較佳;室外空間則不建議在街道或露天市場等區域,對COVID-19病毒大規模噴灑。
環保局指出,針對民眾自發性執行防疫清消作為,尚無明確法令規範,環保局除已函文各局處加強宣導,及請各場所管理單位落實WHO消毒指引外,將持續向社區大樓管委會及各區環保志工推廣正確室內環境擦拭消毒觀念,即採行「5055消毒法」,以市售漂白水稀釋50倍,抹布浸泡5分鐘後,定期擦拭消毒手部常接觸的物體表面,並開窗保持通風,即可有效降低病毒傳播風險。
另基於感染源大多於室內空間,且噴灑大量消毒藥劑易造成對環境負擔,針對戶外環境清消部分,環保局將視疫情狀況,鎖定特定區域(如大型快篩站、快打站或兒童常出入場所)手部易接觸的地方(如欄杆、扶手、座椅等)執行重點式專案清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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