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市議員曾朝榮關心里長事務補助費及電動機車補助議題,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記者黃登洲◎臺中報導
盧市長表示,她是民代出生,相當了解基層里長、里幹事的辛苦,尤其防疫期間,除區裡業務外,還有防疫的相關事務;但里長、鄰長、里幹事相關補助支出都有法規依據,公務員很多支給都要按照法規,因此市府會持續努力向中央請示與爭取。
民政局長吳世瑋表示,很感謝各地里長的付出,但法規事項仍要遵守。首先,關於電動機車補助,內政部先前已公布,里長一個月事務補助費4萬5000元,下一屆會提高到5萬元,費用已包括交通費,且先前有些縣市也補助過里幹事電動機車,後來根據法規被強制全數追回;另里幹事事務費補助一直都有爭議,目前只有台北市有給予,其他縣市都未補助,民政局會後續向中央請示並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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