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照臺北市現行標準 提出「加嚴版囤房稅」修正動議
🏘上週四臺中市議會進行《 #台中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 》修正草案的二、三讀,針對持有非自住房屋訂定差別稅率,持有非自住房屋4戶以下每戶課徵2.4%房屋稅、5戶以上每戶3.6%。
🙋♀️家銨在去年就有針對囤房問題與地稅局長做出質詢(https://fb.watch/czABa4LT8t/),而今面對如此寬鬆的課稅標準,家銨緊急提出「 #加嚴版囤房稅 」修正動議, #參照臺北市現行標準 ,提出「持有2戶以下每戶課2.4%、持有3戶以上每戶課3.6%」的加嚴版本。
❌家銨在會議中提出質疑,每一個人包含配偶、子女可擁有3戶自用住宅,第4戶起才算非自用住宅,如果照目前的版本,3戶再加上5戶,擁有8戶才會被課徵最高稅率囤房稅,「誰有能力買到8戶?」 市府版本和法規委員會通過的放寬版本, #都是在打假球 。
😮💨遺憾的是,大會仍尊重委員會審查結果,通過放寬版本。但在家銨的強力要求下,大會決議請市府於依法課稅後應適時檢討執行績效,並同意將修正動議內容一併納入檢討,分析是否有再調整自治條例內容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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