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檢舉
受文者:臺中市政府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臺中分局
今(16日)台中市議會專案報告針對興中街大火案,「市議員黃守達指出,根據消防局提供的資訊,現行針對「寄宿舍」是以達500㎡以上或收容人數達30人以上或任一住宅單位(戶)之任一樓層分間為6個以上使用單元(不含客廳及餐廳)或設置10個以上床位的居室者為列管要件,台中市截至今年3月9日共列管1060處。而這次興中街大火造成6死的案發大樓,就列管其中。」
「黃守達質疑,消防局派員執行消防安全檢查時對屋內狀況皆已掌握,消防局有列管,且列管之『寄宿舍』標準也與內政部2018年公布之法令解釋指屬建築法所稱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使用類組歸屬H-1組一致。那消防局有掌握,為什麼都發局沒有?」
黃守達市議員就「寄宿舍」質詢內容,「合先敘明」
一、臺中市中興中街大火造成6死、6輕重傷,雖是人為縱火,但「寄宿舍」淺滋暗藏市內各,自有一定程度公安之憂,稍有不慎遲早會再次發生「興中街慘案」!殷鑑不遠,主管機關當記取教訓,避免憾事悲劇再次發生!
二、雖然「寄宿舍」隱藏在市內各處,但還未聽聞有公然如「臺中市大雅區中清東路12號」面積高達百餘坪、樓高5層外加6層屋凸之囂張行徑者!整棟違建大樓僅領有16餘坪使用執照以用於申請水、電、瓦斯、電信等設備外,其餘皆是無照極具公安之憂的超級大違建,咸信在臺中市「寄宿舍」列管對象中,其鐵皮屋違建房間數之多,排第一應無庸置疑!
該超級大違建系鐵皮、鐵架等建材簡陋興建,窗細小、無後門,出入僅有一個機車停放、房客出入共用之廊道。除一樓50%面積做為店鋪出租外,2樓以上隔間成約40餘間套房出租給不知情房客,不肖業者草菅人命、莫此為甚!
三、基於房客市民的居住安全及「居住正義」,今特向臺中市政府提出檢舉,企盼市府發揮公權力、維護市府形象、捍衛執法尊嚴,立即執行拆除!以尊重市議員黃仁之前在議事堂質詢、今有市議員黃守達在議事堂就「寄宿舍」危害公安之憂及違法的事實,他們強烈表達要求市容觀瞻及居住環境安全之民意心聲!
四、鐵皮屋出租收益,房客申報綜合所得稅其租金是否有報稅?業者是否有依法殷實向國稅局申報租金收入並繳交稅金?亦請國稅局台中分局依據事實,深入且縝密調查。
基於「居住正義」及「稅法公平」,今提出檢舉,企盼受文機關正視並著手執行,以順民意趨勢、正面導向為禱!
檢舉人:《新華報導1987》社長鄭建勳
電話:0933428740
住址:臺中市西區精誠路447號7樓之1
中華民國111年3月16日
檢舉人將以檢舉函掛號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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