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陳時中」發布訊息 罰金可罰三百萬
鄭杰\臺中報導
日前臺中市一名林姓男子(73歲),於南屯區某里民互通訊息之LINE群組中,散布1則「別出門,端午節(6月25日)看疫情控制情況!警告:一旦染上,就算治癒了,後遺症也會拖累後半生!……在這場戰役中沒有局外人!在家!在家!在家!不要點讚!求轉發! —陳時中」等訊息,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南屯派出所員警發現後,立即著手調查偵辦,並循線通知林姓男子到案說明,警方最後將該名男子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函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警方表示,疫情嚴峻,全民動員防疫,齊心對抗疫情,許多專家、學者也都提出自己的防疫措施及觀念。惟在非常時期,許多繪聲繪影的假訊息不斷充斥於在社群網站、通訊軟體之中。有鑑於網路科技發達、傳遞訊息快速,警方為防止有心人士,以虛偽不實言論散布假消息,造成民心不安社會恐慌。
有鑑於此,分局特別要求各單位,編排警力加強查緝,無論以何形式散布傳遞假訊息之案件。適於日前員警發現一名林姓男子,於南屯區里民交流之LINE群組中,轉傳「衛服部長陳時中發言之訊息」。因該訊息去年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已證實為假訊息,因此員警立即蒐報偵辦,並循線通知林男到場說明。林男警詢時供稱,因出於好意提醒大家,因未經查證不知是假訊息,警方仍將林男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函送偵辦。
南屯派出所所長江松泳表示,非經中央疫情中心公開資訊,隨意散布傳播不實之訊息,致生社會大眾恐慌,均有觸法之虞。呼籲民眾於轉傳任何訊息前,務必查證消息來源的正確性,避免觸法受罰。民眾若發現疑似假訊息(假消息、假新聞)時,可撥打1922專線或110提出查證並檢舉,杜絕有心人士惡意散布,造成人心動盪不安。
南屯派出所所長江松泳表示,非經中央疫情中心公開資訊,隨意散布傳播不實之訊息,致生社會大眾恐慌,均有觸法之虞。
留言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禁止發表涉及他人隱私、含有個人對公眾人物之私評,且未經證實、未註明消息來源的網路八卦、不實謠言等。
3、讀者留言內容不代表《新華報導》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