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質詢被霸凌吹哨者及公車司機過勞,勞工局依法通知涉霸企業改善113場次及處分違規客運業10家次
記者董維宣\臺中報導
台中市議員周永鴻今(15)日在議會民政業務質詢時以吹哨者被霸凌案為例,現行法令有無全面機制保護職場吹哨者?並要求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應該儘速有具體作為。並進一步指出,市府要保障駕駛勞動權益,讓駕駛們無法提供優質服務。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長吳威志回應時表示,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9條規定,吹哨者得向主管機關、勞動檢查機構進行申訴,雇主不得對申訴之吹哨者予以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之處分。以現行法令觀察尚應具備,重點在於如何執行及改善的成效。以勞工局109年執行雇主職場霸凌預防專案為例,截至迄今共計宣導49場次,勞動檢查2,464場次,違反規定通知改善113場次。
至於公車司機過勞問題,吳威志局長更提供,臺中市府勞工局109年度截至9月針對公共汽車客運業及遊覽車客運業合計32家次實施專案勞動檢查,其中有10家次違法,計違法15條次,共罰59萬元。多項違規情形包括超時工作、更換班次未達連續11小時休息時間、連續使勞工工作超過7日以上、未4小時給予勞工30分鐘休息時間等,勞工局除依法裁罰外,也已要求業者立即改善,以維護勞工權益及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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