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印刷廠辦理109年廉政教育講習
記者黃登洲◎臺中報導
財政部印刷廠政風室為使該廠同仁知悉印製管制性印件之法律規範,充實採購業務知能,精進採購業務品質,日前辦理該廠109年廉政教育講習,其以「商業秘密保護(兼論刑法洩密罪)與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1場次)、「採購契約訂定、履約管理、履約爭議處理及採購倫理(兼論採購人員保密責任)」(第2場次)為講題,分別邀請立群聯合律師事務所所長楊玉珍律師(曾任彰化縣副縣長及臺中地檢署、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及臺中市議會行政室主任陳有政擔任講座,由該廠廠長李孝春開場致詞並與會聆聽。
第1場講習講座楊律師特別強調刑法第132條洩密罪不僅處罰故意也處罰過失,請同仁務必注意工作上處理應秘密事項業務資料,切勿洩漏予不應知悉秘密之人知悉或將應秘密之物移轉予他人管有。其次講解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相關規定及案例,使同仁瞭解與業務往來廠商應遵守之分際準則,維護同仁權益。第2場次講習講座陳主任以近期修正通過採購法相關條文,輔以其他機關相關案例,結合該廠採購案件特性,講解公務員辦理採購容易涉犯罪責,強調採購案務必慎於始,依據個案特性妥適訂定完善採購規範及契約,方能使後續履約管理及驗收順利適法執行。
2場次講習講座以深入淺出、生動活潑之方式講述,頗受同仁好評,確有助於深化同仁法令素養及廉潔意識,型塑該廠廉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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