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是罰單件數去年又增加了8萬餘件 市民的荷包幾乎成了政府的提款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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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交通違規罰金每年編列11億元的收入,但決算數卻是一年比一年高,高達近14億元,執行率不但超過百分百,光是罰單件數,去年又增加了8萬餘件,市民的荷包幾乎成了政府的提款機。
市議員林祈烽、施志昌兩人今(24)日聯合質詢警察局長楊源明,罰單件數持續增多,警局此次又追加400萬元的郵資費,是不是因檢舉案件爆增導致?楊源明表示,的確是因民眾檢舉案件激增才導致罰單增多,兩議員希望在非尖鋒時段、非重要交通幹道,警察能多以勸導代替開罰,畢竟一張罰單就代表多一個民怨。
林祈烽指出,根據警察局的工作報告內容,有關取締交通違規的部份,包括重大交通違規、重大違規停車,還有重大動態肇因違規這3部份,與去年同期相比較,分別增加了1萬6934件、5萬3821件、1萬1592件,違規案件量激增8萬餘件,這是代表台中市民較不守法?還是交通局、警察局的違規陷阱多?還是所謂的「檢舉達人」很努力的在「做業績」,才導致檢舉違規案件爆增?
林祈烽質疑,市警局每年固定編列近3000萬元的違規案件郵資費,今年108年的總預算,又加編了一條「交通違規案件入案舉發作業費」800萬元,此次市府送進來的追加減預算案,違規案件郵資費又要追加400萬元,顯然罰單愈開愈多,民眾的荷包也會大失血,難道警察開罰單真的像外界傳言有獎金可領嗎?還是可以記功嘉獎?
警察局長楊源明確回覆說,警察開罰單完全沒有獎金可領,但嘉獎記功是有的,不過,現在警察的觀念已有改變,不會為了嘉獎而拼命開罰單;楊源明表示,違規案件變多的確是因民眾舉發案件增加,但所謂的檢舉達人只佔罰單總量的15%左右,多數違規案件還是警察執法或是民眾檢舉後警察到場才開單的。
林祈烽、施志昌兩議員建議警察局能多以勸導代替開罰,特別是在非尖鋒時段及非重要幹道,能多加勸導違規民眾,畢竟開一張罰單就會增加一個民怨,不要老把市民荷包當成政府的提款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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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交通違規 的問題 也是事實 政府也不能夠 不執行
回覆刪除違規在先,何來把市民的荷包當提款機
回覆刪除但開那麼多罰單,可以改善或教化台中市民遵守交通規則嗎?
回覆刪除並排違停一次才六百,
刪除當然沒辦法改善或教化市民,
一次一千二或許就能大大的改善了。
如果六百很貴,
那為什麼不想辦法找到適合的位置停放,
一定要並排停車或停在車道中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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