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市民及移工健康 中市府嚴審移工居家檢疫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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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登洲◎臺中報導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 雇主欲引進外國移工, 須先將居家檢疫地點報請地方政府查核通過後, 才可辦理移工入國簽證。對此,台中市政府勞工局針對「 產業類新引進移工申請入境居家檢疫計畫書」從嚴審查, 呼籲雇主配合防疫措施,維護市民及移工健康。
行政院勞動部4月23日發布「 產業類新引進移工申請入境居家檢疫計畫書」, 說明移工入境居家檢疫地點審查重點, 督促雇主落實檢疫應遵守事項,若任一事項不符合, 即不得申請引進移工。
勞工局長吳威志表示,自勞動部發布至今,已湧入上百件申請案, 經初步審視,高達8成案件有誤用申請版本、 未詳實填載明確房號或特定位置、同一居家檢疫地點重複申報、 居家檢疫地點設備或動線不符規定等情形, 近日已陸續通知雇主及受委任辦理的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補正。
吳局長說明,對於雇主或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所提報的居家檢疫地點, 為落實防疫,勞工局嚴格逐案審查,確保當地居民及移工權益, 提醒雇主送件前,檢視提報資料是否正確, 並確認所通報的檢疫地點未有人員尚進行居家檢疫, 以免檢查人員無法入內實施查核, 審查流程與注意事項可至勞工局網站
吳局長提到,若雇主及受委任的私立就業服務機構, 居家檢疫計畫書所填寫的資料及檢附文件有虛偽不實情事,將處雇主 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勞動部也將廢止雇主聘僱移工名額;仲介除處30萬以上、150萬 元以下罰鍰外,勞動部也將處1年以下停業處分,呼籲勿以身試法。